|
发表于 2014-2-24 09: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吴独有偶 于 2014-2-24 09:35 编辑
你很幸运,你手里有录音文件,可以证明你主观上无恶意,这一点很重要。我不知道是哪家公司,不同公司的处理风格是不同的。你所说的“告知”是一份法律文件,你在上面下的每一笔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以及之前的申请书上都会有明确的说明,就是要“如实告知”,如果没有如实告知,要承担相应责任,这些问题都是明确写明的,所以你挺憋屈。
具体的情况我不了解,只是给你一些参考。
1、如实告知是一项很重要的约定,未如实告知就取消相应的赔偿义务,这是在保险法中规定的,但是保险法的法律效力是低于民法一类的大法的,如果保险法中有条文与民法一类的高一级法律有冲突,是就高不就低的。你找找看看是不是有什么发现。
2、如实告知免责的前提,是你未如实告知的部分,和发生风险需要赔偿的事件有直接且必然的联系,也就是,你“隐瞒”的病情,和因为意外伤害事件之间有直接关系,打个比方说,你隐瞒了高度近视的问题,后来出了交通事故,要是你主责装了别人,对不起,成立;如果是交通事故是你无责,只是因为别人的原因对你造成了伤害,你能证明,你的视力问题与所受伤害之间其实是无关的,如果对方用这条拒赔,打官司还是有一定成功概率的(其实应该是100%,但是考虑到保险公司往往都是庞然大物。。。你懂的)
3、还有一点,就是咬死那个代理人,因为他是代理公司和你签订的合同,他代表着公司,你也是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所以,保险公司一定会尽可能的把那个代理人退出来当替罪羊,代理人和公司签订的不是雇佣合同,都是代理合同,如有必要,代理协议会成为一个杀手,也就是说,公司会很方便的退出,告诉你,这和公司没有关系,你可以和代理人自行解决相关欺诈与利益补偿的问题,所以,一定不能让保险公司脱身;
4、利用舆论,现在舆论是一个很好的助手,尤其在这个案子中,你是一个明显的“弱者”,会让所有知道这个事儿全部内容的人对你产生一定意义的同情,争取让他们产生代入感,一旦有效果,就会成为公众的新闻事件,能成为公众新闻事件,那些蚊子一样的媒体就会过来,你也能从中得利;保险行业竞争激烈,但是行业壁垒森严,指望同行相欺不可能,只能靠外部力量来推动。
其他一时想不起来,希望对你有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