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承载了13万实名斯柯达车友记忆的网站,无论是好还是坏,都在这里完整保存了。如果登陆不了,请联系管理员重置密码。

斯柯达车友会俱乐部

 找回密码
 新车友注册(请使用中文名)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手机号码登录

忘记帐号也能登录

搜索
查看: 641|回复: 32

关于事故评估逃避的责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4-13 12: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强大的论坛大师,我家小明近日和一辆懒金杯碰擦,对方全责,无大碍,单面保险杠掉漆!交警出单至龙阳路双方去评估,半路对方溜了,打他电话退囊去评估!问大师们怎么办?只能自己吃进?
咨询过交警,他说只能法院起诉,区区4、500元,起诉维权难呀!
问大师怎么办?
要不,以后看见把他砸了?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SH5982

发表于 2015-4-13 18: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是当然的 先去交警队书面说明 让交警部门登记此车违章未处理 以后此车不能年审 然后起诉了 不给点这个车子颜色看看 以后这个车子还了的啊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SH0810

发表于 2015-4-13 13: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事故认定书,对方逃避评估的,只能起诉他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H6107

发表于 2015-4-13 13: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koolkao 发表于 2015-4-13 13:00
有事故认定书,对方逃避评估的,只能起诉他

警察开的是互碰协议书,必须双方到定损中心处理登记 敲章。 现在这张协议书无公章,就是废纸一张。{:2_887:}

点评

原来还有这种bug?这协议书定损中心随便拿,果然是废纸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3 13:28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H5920

发表于 2015-4-13 13: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没有办法,就像你说的,为了300快打官司浪费时间。以后在遇到这种事情,先扣下他的身份证或者行驶证,知道事情办完再还给他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H3066

发表于 2015-4-13 13: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貌似除了法院,没法管了吧。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H9851

发表于 2015-4-13 13: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M852007424 发表于 2015-4-13 13:03
警察开的是互碰协议书,必须双方到定损中心处理登记 敲章。 现在这张协议书无公章,就是废纸一张。{:2_88 ...

原来还有这种bug?这协议书定损中心随便拿,果然是废纸啊。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13: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综上所述!看一次砸一次吧!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H3300

发表于 2015-4-13 13: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诉好了,应该很快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H3300

发表于 2015-4-13 13: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法院告自诉
1. 材料齐全
2. 要赔偿
3. 要赔偿司法费
(如果请律师,费用也可让对方承担)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H3300

发表于 2015-4-13 13: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M852007424 发表于 2015-4-13 13:03
警察开的是互碰协议书,必须双方到定损中心处理登记 敲章。 现在这张协议书无公章,就是废纸一张。{:2_88 ...

回复
1 你有报警记录
2 留有照片

这样你还是可以起诉的
斯柯达车友会论坛 https://www.myskoda.cn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Archiver|手机版|斯柯达车友会 ( 苏ICP备19051238号 )

GMT+8, 2026-1-2 21:5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