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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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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8 15: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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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明锐之心 于 2015-4-8 15:32 编辑
正常流程好像是你垫付,再要钱。因为你不付款,你的维修发票拿不到。没有维修发票,对方保险款收不到。
当然,有RM的责任方经常也会自己先现付给无责方。这样,无论保险公司何时到账都不影响无责方。
但林子大了,就得看你的运气。
至于在中间地带碰头,可能也要看人家是否愿意配合。所以,还是看运气。
不过,如果真在中间地带或者直接到苏州,根据个人亲身经历,建议:
1)所有单据留底。
2)交接单据时,事先准备一份签收单和欠条。我当时让对方开的欠条,注明他当场收到的单据、理赔款多少、须在保险款到他账几日内转账给我、超出多长时间追加多少比例的罚金。。。(最后的结果是对方催着要我的银行卡号,当时没给)
3)所有单据交给他时,还让他拿着单据给我拍照留档。不然,收据和欠条都没有第三方,万一的万一他不承认了
其实,听说好像全责方如果在收到保险所需单据60天内不付款的,可以上法庭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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