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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混混包

为逝去的闵行交警兄弟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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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1205

发表于 2015-3-12 15: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好样的,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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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5356

发表于 2015-3-12 15: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孽!还没有看见自己未出世的孩子,就这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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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1203

发表于 2015-3-12 16: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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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9118

发表于 2015-3-12 16: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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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5666

发表于 2015-3-12 16: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视频了,默哀……
ABB里面,好像开宝马的素质相对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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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760

发表于 2015-3-12 17: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应该按照上限处理!有没有懂法的 估计能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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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760

发表于 2015-3-12 17: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难道判三年就完事了??

点评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杀人的范畴,自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处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民警伤亡的结果仍旧采取放任的主管态度,因此不能归于交通肇事罪,而是归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甚至故意杀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13 08:33
他这个性质已经交通违法的问题了,现在是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13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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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760

发表于 2015-3-12 17: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我的话,应该不会放过这个司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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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8882

发表于 2015-3-12 18: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大家不要误导。警察从严执法没错,但是首先要保住自己的性命。一样的道理,各个部门执法不要伤人命,不要舍己命。到了这个年龄,命不单单是自己的,更多的是整个家庭的!估计从来一次警察不会这么做了,当然司机有错在先。

点评

道理民警都懂,执勤的时候许多是下意识的东西,我们的意识中老百姓是善良、服从指挥的,如果我们执勤时每个民警都像美国警察那样意识中所有的老百姓都可能会朝你开枪的意识,我相信民警会“暴力”许多,我国“万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13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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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5260

发表于 2015-3-12 20: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层不易,逝者安息。这货不仅是交通肇事致死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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