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您好!
目前ETC已实现14个省市的联网,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和服务规范》(JTG B10-01-2014)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将苏通卡部分业务做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位储值卡业务办理所需资料调整
1、单位客户办理开户时,客户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车辆行驶证原件、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仅在单位客户首次办理开户时提供,已开户单位新增车辆、单位车辆在原有账户下变更等情况仅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车辆行驶证原件、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3、个人用户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2000年4月1日发布实施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号中明确规定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有效证件类型。ETC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护照、台胞证、港澳通行证(这三种证件仅限外籍或港澳台人士使用)、武警警察身份证、军官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户口本、驾驶证、一代身份证、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等不作为有效证件。
二、ETC设备销售价格调整
设备销售价格:电子标签280元,苏通卡30元(补卡、补设备照此价格收取,原有充值送设备的活动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营业时间调整
1、苏通卡客服中心对外公告营业时间调整为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苏通卡宜兴客服中心苏通卡太仓车管所客服中心营业时间不变。
2、除苏通卡阳澄西湖、白洋湖便利点营业时间不变以外,其他苏通卡便利点营业时间调整为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苏通卡各服务区代理点营业时间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介绍信(储值卡开户)》
《介绍信(储值卡变更)》
2014年12月26日
介绍信(储值卡开户)
苏通卡客服中心:
兹有 (车辆所有人)委托 (经办人)前来开户办理ETC苏通卡业务,ETC苏通卡以 (苏通卡持卡人)名义开户,苏通卡持卡人享有苏通卡售后业务权利及卡内通行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于车辆为 (车辆租借方)租借,发票中付款方名称开为车辆租借方,特此证明。
注:表格内容可另增附页,所有人、持卡人、租借方可为个人或单位,个人用户本人签名、单位用户加盖公章后证明生效。
车辆所有人签名/盖章:
苏通卡持卡人签名/盖章:
车辆租借方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介绍信(储值卡变更)
苏通卡客服中心:
兹有 (原苏通卡持卡人)委托 (经办人)前来办理ETC苏通卡变更业务。业务变更后现苏通卡持卡人享有苏通卡售后业务权利及卡内通行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于车辆为 (车辆租借方)租借,发票中付款方名称开为车辆租借方,特此证明。
其他声明: 。
注:表格内容可另增附页,所有人、持卡人、租借方可为个人或单位,个人用户本人签名、单位用户加盖公章后证明生效。
原苏通卡持卡人签名/盖章: 现苏通卡持卡人签名/盖章:
现车辆租借方签名/签章: 现车辆所有人签名/盖章: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