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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止血钳 于 2014-5-18 12:18 编辑
今天值班,把上次的事故处理过程简单给大家说一下。
原帖很早了。
http://www.myskoda.cn/thread-435423-1-1.html
出事后对方休了一个月。后来电话联系过他,问问他近况,等他上班以后去过一次交警队(对方去了,我没去。他问好后约我去的事故科),结果交通队说有人伤要去区交通事故科。去了以后警察说他们这里只是结案或者开伤残鉴定报告什么的。其他不管,对方说不做伤残鉴定了,那就直接去保险公司审核,对方的医药费、误工费(要出示收入证明)、营养费、交通费等等,保险公司先审核,审核好了再去交警队结案,结案时警察说最好当面结清,我跟对方说按保险公司的说法,可以进两个人的账号,就是我不用交现金给对方,保险公司直接划分好,各进各的账号。让后警察把交通事故认定书最下边一栏调解过程写一下(这个过程交警说主次责我写四六开,我说不是三七吗,他说也不是他说赔多少保险公司就陪多少的,对方也说这样他也能多拿点钱,我想想反正保险公司出钱,我能全拿到修车钱就行了,反正对方也病看好了,人也不错,算了。但是回来想想警察还是有点随便,这个责任应该是交警认定的,提醒大家以后还是要注意,尤其复杂的,涉及的钱款比较多的。当然我和对方还没收到保险公司的打款,所以还不知道最好是三七开还是四六开。),出示个收款证明,双方签字,然后再去保险公司交材料。签好打款委托书,我进账修车费用,一部分是保险公司赔我的,一部分是从赔对方的数额中扣除的。最后就是等着进账,双方友好的说再见了。
前后和对方碰头5趟:事故当天、区交警队事故科、保险公司、区交警队事故科、保险公司
不知道是不是讲清楚了,总之这次还比较幸运:没扣车、对方也没有胡搅蛮缠、对方看病自己没有垫付一分钱(倒不是我想着“三不一没有",当时他身体也还可以,本来他不想看病的,说以后万一有事找我,我没同意,警察也让对方自己去看病,然后他也没住院,回家了,电话里说家人不知道,让我不要去看望他)总共碰头5次,历时3个月解决(当然大部分时间不联系)。最后还交个朋友,对方却是还不错,我自我觉得也还同情搭理。
有几点关于理赔的体会:
1、要是机动车全责,没什么好说的,你的保险公司全陪你的车损、对方人伤和物损(当然有些费用要审核的,不是对方说陪什么就陪什么)
2、机动车次责,飞机或行人 主责,对方人伤1万以内、物损2000元以内保险全陪,超过部分按责任
3、机动车主责,飞机或行人 次责,跟上面不一样的就是你修车飞机负责一部分(应该是30%)具体人伤和对方物损忘了
4、机动车无责,飞机或行人全责(一般很难这样判),物损好像最多陪100还是200,忘了,其他的修车应该是飞机或行人赔,对方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基本上就这么多了。
提醒大家,安全很重要呀,飞机和行人要躲着点呀,开车的真的伤不起。三责险最好买最高的。就算有了保险真的出了人伤也很累呀,我觉得我这次还是幸运的。有时候我会故意不让闯红灯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或行人(当然是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甚至有些飞机站着机动车道慢悠悠开的,在你按喇叭都不理的人我会有时超过后别回飞机到,经过这次后我还是要改改了,躲着点吧。
最后提醒大家,安全第一,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能让就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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