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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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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4-2-10 08: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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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现在我做的如下:
1、从今后不再垫付各种费用。不再直接见面,最多电话联系。
2、建议他们走司法程序,相信ZF给的更公平。他们已经准备去做伤残鉴定了,说白了就是给人定损,各种费用都会明确的,如果上法院,大部分都是保险出的。
3、咨询了律师,并网上搜了几个类似的案例判决书,最后就是伤残鉴定费、律师费可能要全付或者分责付,一般的,原告都会请律师,毕竟谁败诉谁出律师费。
4、私了:也不会和他谈了,自己心太软,担心挺不住。
另外这几天,科普了下,遇到此类问题的处理方法,在此唠叨下:
1、遇到此类事情后,现场不要着急,最好不要当场私了;当然逃逸,最好不要做;
2、如果对方很严重,千万不要领全责,后患无穷。此时向jcss申请垫付通知,让保险公司出钱垫付。如果对方不太严重,也不要领全责,除非自己的车损非常严重,自己把握。因为车勋也是按责承担的,不可能要对方掏腰包的(除非法院判决)。尽量发挥口才作用,让jc开出垫付通知。如果不开,估计是问题太小,懒得操作。此时,到医院后,可以主动的垫付看病,人最要的。但是垫付适可而止。
3、要理解对方,毕竟自己受了伤,疼在身上,人道还是要有的。他们说出的话、做出的事,不必太过计较。
4、垫付通知的好处:将保险拉入事件中,保险一旦出钱,自己的麻烦会很少;交警判责时,不会随便安个全责;不在抢救时,利用保险,一旦自己垫付,保险后续不再参与垫付,至少人保是这样的。
5、不管是全责、半责、次责,保险公司都应该在交强险内,支付医疗费。当然对于使用的药物,报销范畴需要问保险。超出交强险,后费用按责分担,如果有三者或不及免赔,会很省事或钱。
6、网上盛传的三不一没有,每个人看法不同。个人做不到,但是领会其意,灵活掌握。
7、日常工作、生活,继续进行,不要太烦恼,事情终会过去的,并且事情也不大,再大,也按规程出牌。
咱也是,这几天做了功课。希望大家参考,估计坛子里的车友,心太善,但是别遇上中山狼,出主意的人太多。掌握好尺度就好了,不要做得太绝,要人道,但是也不要太好说话,经济实力没问题的除外。多出钱,可以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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