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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0: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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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上只有赔偿义务,没有垫付义务(交强险1万元除外),lz自己估摸着办,尤其是同等责任的前提下,对方理论上还要赔你的车损。
2、保险公司的律师和你没关系,尽管你和保险公司在某些方面的诉求是重合的,但绝不要以为保险公司的律师会为你考虑。最常见又简单的例子,你把人撞伤,你有没有保险、保险赔你多少和伤者没半毛钱关系,在诉讼中,保险公司一定会以医保外用药免赔之类的无道义论点减少赔款额,也会不同意商业险一并处理。在此前提下楼主觉得甚至不用去出庭,交给保险公司搞定就上当了。
3、事故责任认定双方认可最好(简易程序),一方不认可的话交警就直接认定了,无需各方达成一致,认定完毕后自然就放车了,最多30天吧。
4、精神抚慰金按伤残鉴定级别定,最低5000元,这个最好优先进保交强险,商业险一般不陪该项目。当然保险公司律师是不会为你这么考虑的。
5、如果要垫付,金额一定要小于其实际损失,最后让伤者来告你,法院会把你和保险公司的赔偿义务分开来判,间接解决了你实际理赔的问题,否则有你跑的,这个不赔那个不赔,现在车险竞争激烈打折多多,大家都懂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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