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给参谋参谋(疑似违章)
家门口的小马路,架设了电子摄像头,并树了牌子“严禁停车”。小摊上买东西,15分钟不到,结果一查网上,还真拍了。这里面一个“且”字,问题来了,抓拍是抓拍到停了,第一个要素是有的,但第二个要素没有的,我不在现场的。也没有贴单子。
大家看一下碰到过没有,可以申诉吗?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1)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电子眼拍到的,认了吧 电子眼拍的,因为有明确告示,所以不用纠结了,畅通卡付费吧 我知道认了,但这不是四中全会提出了,法制嘛,这个提诉的讲法不对,不能再这么粗放的社会治理,呵呵,纯粹动小歪脑筋啊,各位别见怪,把事情搞搞清楚而已。 我觉得LZ有时间么可以去搞搞 说不定真能撤销 过程就是烦一点 交钱的时候可以搞搞,说不定还能免了! 可可草 发表于 2015-1-4 13:19
我觉得LZ有时间么可以去搞搞 说不定真能撤销 过程就是烦一点
没用的,CT基本不理你 欣情 发表于 2015-1-4 13:36
没用的,CT基本不理你
我也是这样想的 被抓拍到,至少有2张以上照片,而且时间间隔至少5分钟以上。所以还是认了吧。 电子抓拍的有图有真相,所以去搞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