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泠蜻
发表于 2008-7-31 03:33:37
支持!幸运的是早出晚归的我没被通缉到,我也没边开车边拍照的技术,呵呵~~~~~~~~
Joey
发表于 2008-7-31 15:26:17
不想通缉别人,也不愿被别人通缉。再说路上小M现越来越多,哪能通缉得完。不甘寂寞的自会露脸....
寧靜致遠
发表于 2008-7-31 15:33:45
明白
小蕾
发表于 2008-7-31 16:19:00
原帖由 黑皮 于 2008-7-29 12:33 发表 http://www.octavia.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俺也干过一次,不过我的行踪我的LP比我还清楚,哈哈,不存在误会问题...........
为了大多人的幸福,还是支持一下!
朋友,我喜欢你这个头你照片.....那肉肉..想咬一口..........onion307O
支持领导管理~~~~``
willisl
发表于 2008-7-31 20:11:43
QQ228S QQ228S QQ228S
小雨妈妈
发表于 2008-8-1 09:21:57
还会有这样的后果的啊,看来。。。。。
呵呵~~
小雨妈妈
发表于 2008-8-1 09:27:29
偶倒是觉得在路上碰到TX很开心的,不能通辑,难过来~~
不过即然论坛,有这个规定,那还是遵守吧~
到时候就说地点,车型,想认的人,自然会出来的,呵呵~
小宝
发表于 2008-8-2 11:30:53
俺也支持!
明锐奥奥
发表于 2008-8-3 23:12:59
收到,遵照执行!
jacky369
发表于 2008-8-4 07:25:39
原帖由 admin 于 2008-7-26 18:58 发表 http://www.octavia.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通缉”首先会暴露车友行踪,很有可能会造成夫妻、情侣或朋友之间的误会。
另外,咱们车友会的人气和话题不需要通过“通缉”之类来提高。
偶估计是怕最前面的几条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