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独有偶
发表于 2015-5-27 16:00:56
虽然我的车很便宜,但是还是不搞什么三产了,如果实在要搞,闲暇时候搞个专车吧,如果有人要我的话,呵呵
吴独有偶
发表于 2015-5-27 16:02:11
大红RS 发表于 2015-5-27 10:34
慰问了!看着怎么和P2P理财一个路子啊,本金风险高。。。
上周刚刚把我们公司老板自己开的P2P理财账户里的钱都取干净了。。。。。没敢声张。。。。
神采飞扬-5
发表于 2015-5-27 16:28:01
还是要把手续搞全的!
caeser2
发表于 2015-5-27 18:31:32
真随你便 发表于 2015-5-27 14:47
这种事情,直接找代理律师把租车人、PP、保险公司一起诉了,关键看法院能不能立案,认定你的车是被盗,还是 ...
仔细看第一行呐~~~~
postfach
发表于 2015-5-28 08:39:44
这算是租给个人了还是租给PP公司了?还是算全权委托PP公司租给个人了?
就中国人这商业和个人信用,啥p2p都是扯淡,我真不信。另外,现在的小孩胆子是真大,例如这租客,啥都敢干啊。
撕皮儿剥壳
发表于 2015-5-29 11:21:05
严重安慰一下,哎!
地调大傻
发表于 2015-5-29 12:43:38
车丢了都是小事,就当破财了,顶多恶心一时
关键是他妈车牌也丢了啊,丢车可是要重新申请指标的
那就摇号去吧
木木
发表于 2015-5-29 18:58:38
这Q3也敢随便租出去,也是醉了
虽然不是壕车也算嚎车了
arychen
发表于 2015-5-29 23:58:15
买的时候图潇洒,养不起了吧。。。。 太多这种脑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