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不散
发表于 2015-4-29 13:41:10
马上过节了 还是消消停停的吧 别动粗
hg070922
发表于 2015-4-29 13:43:38
这世道什么人都有啊
xulai121
发表于 2015-4-29 13:52:37
淡定吧哥们 这种傻缺太多了。。。。。天天路上都是危险啊。。。。。还竟有往车前面冲的。。。。。。
地调大傻
发表于 2015-4-29 13:54:53
别用刀,打残了都没事,就是花点钱
这些年开国产车的都惹不起。。。
如果是我,这么别我车都不下,心软了瞄准屁股撞,心狠了瞄准副驾撞,别踩刹车,防撞梁正好能秒杀
炙百部
发表于 2015-4-29 14:13:28
消消气,让让就算了,实在气不过动手可以,刀子千万别动。
evse
发表于 2015-4-29 14:20:44
淡定些吧,本来有理的事,如果先动手就没理了,另外强烈建议就算有要动手的打算,也别带EL-02等任何“工具”,不管出不出事,这都是性质不同的两码事。你能徒手弄死他,找个好律师还能说个过度自卫,最差也就是个过失致人死亡,但是你若用上了EL-02,那再牛逼的律师也帮不了你,因为你拿起EL-02的时候,你的主观意识上就是以剥夺他人的生命为目的的。说白了就是蓄意谋杀,罪很重的。
以后再遇到这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躲就躲吧,实在不行,坐车里报警就完事了,反正有记录仪。呵呵。
文刀正走着
发表于 2015-4-29 14:26:30
Gavin 发表于 2015-4-29 13:15
他拱我火,我咋骂他都不动。就说你打,我真想揍他。
看来他是等你动手呢,哈哈
默言人
发表于 2015-4-29 14:30:27
这种人不值得我们出手!
stevenbj
发表于 2015-4-29 14:34:52
Gavin 发表于 2015-4-29 10:38
为啥?保定的车
有类似经历呗,家人开的车,我是去救场的。
强行并线没让,蹭上了,说好把车挪到旁边再商量如何处理,结果开出去很远不停。家人觉得对方要跑,在一红灯处没搂住火、动手了,当然双方都没有伤。最后弄到了派出所,还陪了人家的眼镜钱。
heinz
发表于 2015-4-29 14:36:48
这种SB在出主路的时候就应该撞飞了丫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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