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tagne
发表于 2015-3-12 23:08:11
哎,运到不好。。。。咋办捏
Arcelor
发表于 2015-3-13 01:53:31
一路走好!上海男人的骄傲!
ghc1978
发表于 2015-3-13 08:13:00
stevenliusiwei 发表于 2015-3-12 1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 ...
他这个性质已经交通违法的问题了,现在是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混混包
发表于 2015-3-13 08:33:14
stevenliusiwei 发表于 2015-3-12 1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 ...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杀人的范畴,此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处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民警伤亡的结果仍旧采取放任的主观态度,因此不能归于交通肇事罪,而是归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甚至故意杀人!
混混包
发表于 2015-3-13 08:39:46
止血钳 发表于 2015-3-12 18:12
个人认为大家不要误导。警察从严执法没错,但是首先要保住自己的性命。一样的道理,各个部门执法不要伤人命 ...
道理民警都懂,执勤的时候许多是下意识的东西,我们的意识中老百姓是善良、服从指挥的,如果我们执勤时每个民警都像美国警察那样意识中所有的老百姓都可能会朝你开枪的意识,我相信民警会“暴力”许多,我国“万恶”的媒体和“无良”的公知们也要跳出来大肆批判民警,大伙儿看看“王文军案”就明白了。
菠菜5
发表于 2015-3-13 09:05:10
今天律师说,可能十年以上或无期。。
十月龙
发表于 2015-3-13 09:18:49
默哀。。。
yadang_mao
发表于 2015-3-13 09:34:22
本帖最后由 yadang_mao 于 2015-3-13 09:35 编辑
必须严惩,死刑未必能起到教育这类人的效果,要拿出来做典型,做宣传,做成记录片,一个宝马男的一念之差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
KK梁
发表于 2015-3-13 09:50:57
一路走好,默哀~~那宝马是人中之渣!
睿迈
发表于 2015-3-13 09:56:32
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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