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forehead
发表于 2015-1-9 12:53:53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唉”呵呵
jcf216021
发表于 2015-1-9 13:24:27
很少来论坛,顶一个!
有点怀旧
发表于 2015-1-9 13:45:57
好像这种众筹是有人数限制的,超过40还是多少就属于非法集资,应该坛子里面的大状出来解释一下。也免得兰总有法律上的疏忽!
aric12345
发表于 2015-1-9 14:13:37
原来兰总有这么多店啊
alex.li
发表于 2015-1-9 16:13:09
债主好多啊
鎏胤
发表于 2015-1-9 16:27:19
有点怀旧 发表于 2015-1-9 13:45
好像这种众筹是有人数限制的,超过40还是多少就属于非法集资,应该坛子里面的大状出来解释一下。也免得兰总 ...
企业众筹 人数不得超过150人
企业众筹 金额不得超过100万
兰总的筹款行为,尚未达到 犯罪的LINE 还有 大量的集资空间可操作。
鎏胤
发表于 2015-1-9 16:30:02
本帖最后由 鎏胤 于 2015-1-9 16:32 编辑
兰总 最后表述 借据时 提到了 个人名义集资。。
您的数额已超过 40万的上线;
按每人1W 元计您的集资总人数达到60人,超过上线30人的标准
以上可被追责为:非法集资。。
参考资料: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下称“《追诉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鎏胤
发表于 2015-1-9 16:37:59
本帖最后由 鎏胤 于 2015-1-9 16:53 编辑
结论:
因采用 企业名义筹款,避免投资人和投资金额触及法律红线,根据兰总表述的合作意向,拟确认以下合作要点予以陈述注明:免息贷款1年,本企业承诺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开设新店 ,不与项目业绩挂钩,投资人所投入的资金并不作为股份存在,且无经营管理权,但享受二选一的免费服务(不含物料),特别承诺本次筹款人数不超过150人与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如有违反协议,XXXXXXXXX等。。。,。
地球酋长
发表于 2015-1-9 17:07:56
鎏胤 发表于 2015-1-9 16:37
结论:
因采用 企业名义筹款,避免投资人和投资金额触及法律红线,根据兰总表述的合作意向,拟确认以下合作 ...
专业
脱胎换毂龙茗路店
发表于 2015-1-9 17:53:28
有点怀旧 发表于 2015-1-9 13:45
好像这种众筹是有人数限制的,超过40还是多少就属于非法集资,应该坛子里面的大状出来解释一下。也免得兰总 ...
这是个人借款,和众筹没有关系的,我伯父在上海开律所的...谢谢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