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enren 发表于 2014-11-19 16:50:20

斑马线上本来就应该机动车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撞到了肯定是机动车全责。

飞雪尔 发表于 2014-11-19 18:15:52

那啥,lz 运气好,要是碰到我昨晚的事情。你左侧超过去就要倒大霉了。

浩瀚星空 发表于 2014-11-19 20:09:46

斑马线本来就应该减速让行人,LZ的动作够危险的,逆向跨越双黄线超车,万一出现个人,妥妥的全责啊。在感叹飞机到处乱飞的同时,不能让自己从有理变成无理

威斯克 发表于 2014-11-19 21:00:07

吓傻是亮点

f.rain 发表于 2014-11-20 09:10:47

路口变道还有理了。。。。。。

P!nk 发表于 2014-11-20 09:21:10

车是LZ开的好~

麦柯 发表于 2014-11-20 09:56:33

车速太快了

落后乌龟 发表于 2014-11-20 10:26:46

这种绝对该刹车。。。。超车全责加风险

吽吽吽 发表于 2014-11-21 03:27:15

人行道减速 人行道减速 人行道机动车让行 又有几个人会这么做? 反正我是看见人行道有人过就停车让行

333222111 发表于 2014-11-21 09: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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