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b18
发表于 2014-9-10 16:22:09
本帖最后由 ynb18 于 2014-9-10 16:24 编辑
中国的法律没法儿说,像这种情况会判大车单方事故,掉头小车无责任。
可是如果机动车转弯时影响到了非机动车,未与非机动车接触但非机动车在避让时自己摔倒受伤,就会判定是机动车的责任(红绿灯案例)。
机动车虽未与非机动车接触,但径直离开现场的话,很可能会被判定逃逸。
皮夹子
发表于 2014-9-10 16:42:09
吴独有偶 发表于 2014-9-10 10:51
还是觉得楼主当时应该留个mail,如果怕电话惹事的话,让大车司机通过mail联系,然后把视频给对方,真是让 ...
你去看看这个人发的撞狗的视频。感觉这个朋友有点冷漠。虽说有自己的理由!!!!
吴独有偶
发表于 2014-9-10 16:45:19
皮夹子 发表于 2014-9-10 16:42
你去看看这个人发的撞狗的视频。感觉这个朋友有点冷漠。虽说有自己的理由!!!! ...
撞狗我没什么不舒服的,我跟那个小东西没感情,因为狗的问题,多次被8090们围攻了。。。
但是看到好人受苦,心里很不舒服,实在话。
吴独有偶
发表于 2014-9-10 16:51:53
ynb18 发表于 2014-9-10 16:22
中国的法律没法儿说,像这种情况会判大车单方事故,掉头小车无责任。
可是如果机动车转弯时影响到了非机动 ...
最明显的案例,就是同样是电动车,和汽车发生事故的时候,永远都是按电动车属非机动车算的,可是电动车和行人的事故,哪怕是很小的电动车,只要达到那个20-40的标准,就是机动车与行人的事故,这个时候国务院的那个行政法规都能想起来了。。。还记得前年昌平法院的那个案子吗?呵呵。
实际上09年1月1日起,凡质量在40kg以上,速度20km/h以上的电动车都是要列入机动车行列的,事实上,现在路上跑的电动车9成以上都是超标的,都必须按照有驾照、牌照、非饮酒等等规矩走,现在路上的电动车要查的话,估计100%没牌照,99.99无驾照(摩托的),喝了酒的也不少吧。
专一
发表于 2014-9-10 16:56:39
楼主,你开的太猛了。
泛洪
发表于 2014-9-10 17:05:10
皮夹子 发表于 2014-9-10 01:17
那就是好人不好做了直接装羚羊也是白撞。违章掉头。
直接撞羚羊可能直接把驾驶员兑死了,生命不能重来,单方也能保险~~
陈沐狄
发表于 2014-9-10 19:01:05
ynb18 发表于 2014-9-10 16:22
中国的法律没法儿说,像这种情况会判大车单方事故,掉头小车无责任。
可是如果机动车转弯时影响到了非机动 ...
的确是这样的。掉头的小车并没有走,但是就是因为双方没有发生接触,所以会判定大货车单方责任
boecyd
发表于 2014-9-10 20:43:30
太险了!!!!!!!!!!!!!!!!!!!!!!!!!!!!!!!!
心安
发表于 2014-9-11 00:05:19
真够悬的
音乐弟弟
发表于 2014-9-11 00:45:39
好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