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伤人的护理费和营养费标准
周六老妈在人行道上正常步行,从后方一女司机开了辆奥迪,把她给撞倒,导致脚部骨折了!现已回家休养,由于无法行走,故需要请个阿姨照顾她。对方是人保的,咨询他们下来,按上海的标准是护理费40元/天,营养费30元/天,但是40元/天的价格,怎么可能请到阿姨呢?想问下万能车友会,这个价格能否协商的?基本上就是这个价格了,多出来的要自己贴。你可以让你妈妈住院,然后医院的护理这个价格差不多。 多是没有的。 要那种正规的护理,医院开护理证明和护理合同,理论上100一天 就是这个价格,保险只报销医院的护工价格,不能报个人请的阿姨,而且还必须有发票。另外骨折构不成伤残的,不支持精神损失。所以全套费用就是: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治疗所用交通费/异地所需住宿费。而且全部都要有发票或依据。希望帮到你。 这个价格是中肯的,法定赔偿标准总是低的,具体期限以伤残鉴定报告为准 标准低 micolar 发表于 2014-8-11 15:28
就是这个价格,保险只报销医院的护工价格,不能报个人请的阿姨,而且还必须有发票。另外骨折构不成伤残的, ...
感谢,非常有帮助! micolar 发表于 2014-8-11 15:28
就是这个价格,保险只报销医院的护工价格,不能报个人请的阿姨,而且还必须有发票。另外骨折构不成伤残的, ...
感谢,非常有帮助! 吕大状 发表于 2014-8-11 18:42
这个价格是中肯的,法定赔偿标准总是低的,具体期限以伤残鉴定报告为准
请问大状,伤残鉴定是否可以在伤者恢复之后去鉴定呢?昨天去派出所询问,警察告知让我妈妈三个月后恢复好了再去做伤残鉴定,然后再约对方和保险公司一直来谈索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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